
1.操作者應熟悉設備的結構、性能等。 2.基本操作方法和異常情況的處理: 基本操作方法: (1)工作前按壓啟動按鈕,設備處于工作準備狀態(tài) (2)天車大、小車運行由操作工手工拉動,升降由操作手柄按鈕控制。 (3)工作后按壓停止按鈕,切斷設備控制電源 。 注:異常情況處理:出現(xiàn)異常情況后,及時按壓停止按鈕,切斷設備電源,報告維修工處理。 3、操作工必須遵守《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規(guī)程》中的“十不吊”的規(guī)定。 4、(1)超過額定負荷不吊; (2)指揮信號不明,重量不明,光線暗淡不吊; (3)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; (4)行車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; (5)歪拉斜掛不吊; (6)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的不吊; (7)氧氣瓶,乙炔發(fā)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; (8)帶棱角快口未墊好不吊; (9)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; (10)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不吊。 4、手拉天車不工作時,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,防止零件產生永久變形。 5、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環(huán)鏈葫蘆相反方向運動的按鈕。 6、工作完畢后必須切斷電源 |